財政部1日公告,將對自中國大陸進口的保麗龍原料過氧化苯甲醯產品課徵反傾銷稅,並追溯自今年5月20日課徵臨時反傾銷稅之起算日起課徵,課徵期間5年,其中部分廠商傾銷差率為4.73%,其他生產廠商或出口商將課徵59.70%的傾銷稅。
財政部關政司表示,有關自中國大陸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醯產品展開的反傾銷案,已經財政部與經濟部分別完成傾銷及產業損害之最後調查結果,認定符合課徵反傾銷稅的構成條件,經濟部也就課徵反傾銷稅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綜合分析評估,結果顯示並無負面影響,因而提交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,決議課徵反傾銷稅。
財政部因而在1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醯產品課徵反傾銷稅,並追溯自今年5月20日課徵臨時反傾銷稅之起算日起課徵,課徵期間5年。
至於傾銷差率,關政司指出,包括製造商江蘇強盛化工公司、關聯貿易商常熟市盛進出口公司,以及關聯出口商香港東田國際公司的傾銷差率為4.73%,中國大陸其他生產廠商或出口商的傾銷差率則為59.70%。
關政司表示,過氧化苯甲醯被廣泛使用在聚合反應中之起始劑或工業上的氧化劑,亦為保麗龍原料,關稅稅率為5%。
- Oct 02 Sat 2010 1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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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中國進口過氧化苯甲醯產品 財政部公告課徵反傾銷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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