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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工程採購弊案,晚間有了重大發展。針對上次獲得交保的前新工處處長黃錫薰,以及昭凌公司員工李媺,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召開羈押庭,最後依貪污罪嫌重大,且供詞有出入,加上資金流向交待不清,裁定兩人收押禁見。
(杜大澂報導)
檢調偵辦新生高採購弊案,上一次發動偵查,最後向法院聲押三人,結果只有新工處前科長陳智盛遭到收押,前處長黃錫薰和昭凌公司採購人員李媺則是獲得交保,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成功,全案發回地院更為裁定。
二十八號上午,台北地方再度召開羈押庭,傳喚黃錫薰和李媺兩人,不過,黃錫薰面對媒體追問住處查扣的「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報告」,則是不發一語。
不過,根據了解,黃錫薰在庭上坦承,這份報告是內部員工拿給他,因此,法院認定他有利用身分地位影響其他共犯,加上他和李媺、陳智盛的供詞有出入,資金流向也交待不清,合議庭在晚間裁定,黃錫薰和李媺涉貪污罪嫌重大,兩人都收押禁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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